(一)考试对象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对象为: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和具有相同学识的社会类考生。
(二)科目设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部分组成。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1个科目。
考查科目: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以及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等6个科目。
全体学生均须参加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和考查科目的考查。
研究性学习课程、校本课程的评价由学校自行组织实施。
(三)考试内容
语文:必修1、2、3、4、5模块;
数学:必修1、2、3、4、5模块;
英语:必修1、2、3、4、5模块;
思想政治:必修1、2、3、4模块;
历史:必修1、2、3模块;
地理:必修1、2、3模块;
物理:文科学生必修1、2模块,选修1-1模块;理科学生必修1、2模块,选修3-1模块;
化学:必修1、2模块;选修模块:化学与生活;
生物:必修1、2、3模块;
信息技术:必修模块;选修模块2:多媒体技术应用;
通用技术:必修1模块;选修模块5:家政与生活技术。
(四)考试方式
考试科目中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采取书面闭卷考试,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民族高中使用民汉对照试题,由州(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成绩由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暂采取书面闭卷考试,待条件成熟采用书面闭卷考试与实践操作考查(或成果评定考查)相结合的方式。书面闭卷考试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县(区、市)统一阅卷,成绩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考查科目中的物理、化学、生物实践操作由学校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和教学要求组织实施,考查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待条件成熟后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县(区、市)统一阅卷,考查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体育与健康考查在省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和教学要求组织实施。
答案来源于: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考试成绩的呈现与运用

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各科目考试时间与成绩分值

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考试时间安排

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考试时间与分值

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考试方式

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考试内容

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科目设置

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考试对象

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性质与功能

2016年青海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考试对象、科目、内容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