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方式
文化基础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基础综合笔试
高职单招"9+3"毕业生考试参照《2013年藏区乡镇事业单位招录(聘)2010级应届"9+3"毕业生笔试考试大纲》命题。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总分150分。
2.技能测试
学校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
2016年"9+3"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大纲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四)考试地点: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广汉校区(广汉市航天大道155号)。
(一)2015年3月10日--29日,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院现场报名。
35804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类4800元/年)M%o+r4s:x,B6]0m4k(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75%确定。招生计划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75%确定。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1.提交材料:(1)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大一寸)4张;(4)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免试入学申请表》。
(一)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德育成绩;4.考生必须参加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免试录取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我院单招报名截止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9+3”学校2012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符合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9+3”学校2012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二)招生专业:2015年“9+3”单独招生专业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类别学费标准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技术一类4800元/年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信息技术
(一)2013年4月1日--4月3日,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校现场报名。
(二)2013年4月26日,考生到学校报名签到。1、提交材料:(1)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表》;(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大一寸)4张;(4)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免试入学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75%单独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