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
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德育成绩;
4.考生必须参加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二)各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由于各招生院校试题难易度不同,所以我院的录取分数和其他院校的录取分数不具可比性。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1.文化基础综合笔试高职单招9+3毕业生考试参照《2013年藏区乡镇事业单位招录(聘)2010级应届9+3毕业生笔试考试大纲》命题。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总分150分。

实施原则2016年面向藏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采取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核、单独录取。

招生录取(一)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德育成绩;4.考生必须参加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二)各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三)资格审查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一)录取原则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2.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分类、分专业划定控制线;3.按照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德育成绩;4.考生必须参加文化基础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一)考试方式文化基础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1.提交材料:(1)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含文件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2013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二)招生专业:2016年9+3单独招生专业(三)招生计划:教育厅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75%单独下达。

(一)报考条件符合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2013级藏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应届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