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国家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录取办法另文规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录取办法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16〕17号)的规定执行。
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1号)及省招考委、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0.已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换录。
21.由于网络传输等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22.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1.退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的,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烈士子女加2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5.2015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下列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加5分: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下同)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名称为: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③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⑤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者,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在规定级别的运动会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并参加省组织的统一测试(具体要求和办法另文规定)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加分的运动项目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优秀学生;
(5)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考生;
(6)获得县(市、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市(州)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勇士”称号、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英雄”的考生;
(7)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经省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给予加分的考生。
符合以上第2至第5条规定的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6.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院校)加25分,其他院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10分,其他院校加25分。
(2)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10分,其他院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5分,其他院校加10分。
(3)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院校录取时加5分,在其它院校录取时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请招生学校充分考虑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从促进民族大团结、促进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经济建设发展的政治高度,给予理解和支持。
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高的一项,不累加。
7.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职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学院免试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考报名,并在5月20日前向有关高职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高职毕业生,毕业时可分别向相关的本科院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考。
符合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答案来源于: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
考试和评卷幼教免费师范生招生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具体工作由成都师范学院负责实施。考试科目为文化基础和专业综合,文化基础2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专业综合300分,其中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各100分,总分500分。考试大纲由成都师范学院制定公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北京时间)6月22日上午9:00—11:00文化基础6月22日下午
报考资格全省考生均可报考相应的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具有免费师范生实施范围县(市、区)〔以下简称实施范围县〕的户籍和高中三年学籍、符合我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报考本市(州)免费师范生时优先录取。实施范围县应在当地招委领导下,建立由当地教育、公安部门和招生机构分工负责、共同把关的审查机制,做好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可信。市州招办汇总本地实施范围县合格考生名单后于5月31日
报名工作(一)报名与志愿填报报名和填报志愿均在网上进行。报名与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27日—30日。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成都师范学院网站“2013年四川省专科层次农村幼儿教师免费师范生报名系统”报名并完成志愿填报。报名信息标准由省教育考试院向成都师范学院提供;志愿设置为十个平行的志愿,每个志愿为一个服务地市(州)代码〔具体服务地为该市(州)实施范围内的县(市、区),见附件3〕。考生现就读学校(以下
志愿设置与填报免费师范生招生均单独设置志愿,填报时间与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间一致。免费师范生志愿均设置一个第一志愿、四个平行的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六个专业志愿。免费师范生第一志愿仅限本市州实施范围县合格生源填报,考生填报非本市州志愿无效;第二志愿和征集志愿全省所有考生均可填报。报考省属院校免费师范艺术类本科批次的考生不得兼报经教育部批准不作分省来源计划的单独举行专业考试的普通高等学校的
录取工作省录取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统一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五年制师范类高职转录之前单独进行。省教育考试院在成都师范学院提供的政考、面试合格名单中,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招生计划和学校确定的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已录取考生不再参加五年制高职转录。附:四川省2013年专科层次农村幼儿教师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表院校
录取办法免费师范生录取原则上安排在相应批次前单独进行,具体为: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计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进行录取;本科层次藏汉“双语”计划在本科二批普通类录取后进行录取;专科层次藏汉“双语”计划在一类模式其它专科计划前录取。本、专科层次“音、体、美”计划分别在艺体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前进行录取。
招生计划免费师范生培养招生计划单列,由省教育厅根据各地的培养需求统筹核定后下达到省属有关高校,省教育考试院通过《招生考试报》向社会公布。2013年普通高考类免费师范生培养类型和层次为: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含“音、体、美”专业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和藏汉“双语”农村初中教师;专科层次农村小学和初中“音、体、美”专业教师、藏汉“双语”农村小学教师。
招生计划、培养院校2013年培养专科层次农村幼儿教师免费师范生(以下简称幼教免费师范生)计划招收200名〔具体分服务地市州计划及代码附后〕,学制2年,由成都师范学院负责实施。2013年培养专科层次农村幼儿教师免费师范生(以下简称幼教免费师范生)计划招收200名〔具体分服务地市州计划及代码附后〕,学制2年,由成都师范学院负责实施。2013年培养专科层次农村幼儿教师免费师范生(以下简称幼教免费师
3、艺术、体育类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志愿 艺术、体育类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录取,原则上安排在相应批次前进行。艺术、体育类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本、专科分别设置2个顺序志愿。其中第一志愿设置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置1个专业志愿(市州);第二志愿设置4个平行的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平行的专业志愿(市州)。
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含艺术、体育类专业)第一志愿投档时,在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结合分市州招生计划,按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放分市州实施范围县的合格考生档案,供学校审录。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在全省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和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