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1、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文理科各专业先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按上述办法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以此类推。2、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3、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4、艺术各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分数从高分到
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1)按照“分数清”的原则,文理科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按上述办法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2)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3)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4)艺术各专业,按专业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5)录取结果的公
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1、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文理科各专业先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按上述办法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以此类推。2、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3、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4、艺术各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分数从高分到
3、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艺术文320分,艺术理310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享受同样政策的8所院校和浙江传媒学院、内蒙古大学、浙江理工大学、苏州大学、北京印刷学院的部分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划定本校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4年6月24日
(一)完善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全省统一划定各批次的录取控制线。
11.山东省.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本科分数线
第二阶段各批次录取工作将从8月2日开始。具体录取日程安排为:第三批本科院校,8月2日至6日录取;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6日至10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文理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10日至14日录取;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16日至22日录取。
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体育类:文化215分,专业省统考成绩90分;艺术类:文化165分,专业省统考成绩美术150分、音乐115分或艺术校考合格。考生的文化分和相关专业考试成绩除达到上述要求外,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还须符合省及拟报考高校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
第二阶段各批次录取工作将从8月2日开始。具体录取日程安排为:第三批本科院校,8月2日至6日录取;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6日至10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文理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10日至14日录取;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16日至20日录取。
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体育类文化210分,专业省统考成绩90分;艺术类(美术省统考)文化165分,专业省统考成绩150分;艺术类(音乐省统考)文化165分,专业省统考成绩115分;艺术类(编导联考)文化210分,专业联考成绩160分;艺术类(专业校考)文化165分,专业校考成绩合格。考生的文化分和相关专业考试成绩除达到上述要求外,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还须符合省及拟报考高校填报志愿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