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考核均分为面试(占40%)和笔试(占60%)两项。
各专业考核均分为面试(占40%)和笔试(占60%)两项。
3.考试地点: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威海校区3号教学楼。地址: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新城大学城。
1、单招考生的考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计算。
考试用品考生可持2B铅笔、中性签字笔、直尺、圆规、橡皮、小刀、空白垫纸板和透明笔袋进入考场,手机通讯设备及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第二十五条考试考核成绩确定:1、单招考生的考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计算。2、有关加分项按《2011-2015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规定执行,但与面试成绩中的荣誉重合项不得叠加。3、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或社会人员。
第二十条考试考核成绩确定:1、单招考生的考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60%)”计算,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2、有关加分项按《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规定执行,但与面试成绩中的荣誉重合项不得叠加。3、凡符合以下情况者可申请免试入学: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
第二十一条命题:面试与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按《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实施意见》组织专家制定。
第二十五条考试考核成绩确定:单招考生的考试成绩由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组成,考生总成绩为面试和笔试成绩之和。
(一)考核形式单独招生各专业考核均分为面试(占40%)和笔试(占60%)。单独招生各专业考核均分为面试(占40%)和笔试(占60%)。
(一)考试形式各专业考核均分为面试(占40%)和笔试(占60%)两项。(二)考试时间及地点1、笔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试内容范围为高中教材基础知识,每科100分,共计300分),按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2、面试时间、地点:笔试完毕后进行。面试的基本要求如下:考察学生的仪容仪表、精神面貌、语言逻辑、心理素质、职业素养等(共计200分)。
(一)考试形式各专业考核均分为面试(占40%)和笔试(占60%)两项。各专业考核均分为面试(占40%)和笔试(占60%)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