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初审的考生正常参加高考,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在高考综合评价批次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并填写专业志愿。
我校2021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为准。
2、志愿填报初审合格的考生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方案填报志愿。
3、志愿填报考生参加高考,初审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信息。填报要求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志愿填报初审合格的考生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方案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与选拔程序1.志愿填报:高考出分后,考生须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在高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次填报浙江大学院校志愿及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具体填报方式以上海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2.面试:1)面试名单确定:依据高考投档成绩排位从高到低排序及第一专业志愿(以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为准),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
3.志愿填报高考出分后,考生须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在高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次填报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及相应的专业志愿(具体填报方式以上海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3志愿填报初审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2021年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在高考综合评价批次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并填写专业志愿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3.志愿填报通过初审的考生正常参加高考,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在高考综合评价批次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并填写专业志愿。
3.志愿填报通过初审的考生正常参加高考,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在高考综合评价批次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并填写专业志愿。
3.志愿填报通过初审的考生正常参加高考,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在高考综合评价批次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并填写专业志愿。
3.志愿填报通过初审的考生正常参加高考,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在高考综合评价批次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并填写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