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少数民族 加3分(从2017年起,少数民族加分对象将调整为高中阶段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及其子女 加3分
3.华侨子女 加3分
4.台湾省籍青年 加3分
5.烈士子女 加12分
以上加分项目均不累计。政策性照顾范围的加分对象须持有关部门的证明原件,到报考第一志愿高校现场确认时,交院校审核。
2.录取依据录取总分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直接合成。试点院校以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及其他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择优录取。
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2018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依据“三校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录取。(一)考试时间2018年3月。(二)考试方式与录取依据1.考试方式包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1)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试行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
(1)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试行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录取含应用本科层次录取和专科层次录取。2018年在应用本科层次招生中,高等学校依据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及统一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有关说明本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见2018年相关工作文件。抄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各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12月22日印发本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见2018年相关工作文件。抄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各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12月22日印发
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2018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依据“三校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录取。(一)考试时间2018年3月。(二)考试方式与录取依据1.考试方式包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1)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试行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
(二)政策性照顾范围考生的加分情况1.少数民族加3分(从2017年起,少数民族加分对象将调整为高中阶段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2.归侨及其子女加3分3.华侨子女加3分4.台湾省籍青年加3分5.烈士子女加12分以上加分项目均不累计。政策性照顾范围的加分对象须持有关部门的证明原件,到报考第一志愿高校现场确认时,交院校审核。
加分政策(一)优秀“三校生”考生的加分情况1.在校学习期间且在2015年1月1日前,获得省市级(含省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享受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加3分的政策,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2.在校学习期间且在2015年1月1日前,两次获得区县或学校主管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在校学习期间且在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全国中等职
(二)政策性照顾范围考生的加分情况1.高中阶段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2.归侨及其子女加3分3.华侨子女加3分4.台湾省籍青年加3分5.烈士子女加12分以上加分项目均不累计。政策性照顾范围的加分对象须持有关部门的证明原件,到报考第一志愿高校现场确认时,交院校审核。
加分政策(一)优秀“三校生”考生的加分情况1.在校学习期间且在2015年1月1日前,获得省市级(含省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享受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加3分的政策,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2.在校学习期间且在2015年1月1日前,两次获得区或学校主管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在校学习期间且在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全国中等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