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江苏省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附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附件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江苏省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附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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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四川美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1.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总分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05%,按照“满足等级,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05%,按照“满足等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

录取各招生院校的录取原则、办法,须在招生工作开始前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招生院校的录取原则、办法,须在招生工作开始前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使用联考成绩录取的高校编导联考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05%,按照“满足等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编导联考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05%,按照“满足等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

1.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总分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05%,按照“满足等级,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05%,按照“满足等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

录取批次设置我省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的不同,继续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3大批次7小批。

3.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高校,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其他校考高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除外),对文化分达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艺术提前公办本科第1小批高校,需于7月1日前,通过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系统,及时下载报考

划线办法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的高校,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分别确定文化和专业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其他省内外校考的高校,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确定文化省录取低控制分

(三)专业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办法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省统考、联考、校考,下同)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其中,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的各科、各阶段成绩(含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对于考试作弊

(二)录取办法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江苏省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附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附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江苏省年度普通高校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