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有关本科院校招收非省统考和非联考专业,其专业考试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省内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不再单独举行校考,继续采用委托考试的方式进行。
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名单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清华大学
2.省外高校的校考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立校考考点及有关考试管理工作,按我省校考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原则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组织专业校考。
3.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高校,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其他校考高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除外),对文化分达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艺术提前公办本科第1小批高校,需于7月1日前,通过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系统,及时下载报考
3.专业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实行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坚持专业选拔标准。(1)普通高校确定各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该专业在我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专业考试合格信息由招生院校及时告知考生。(2)有关招生院校须于4月20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名单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我省将按照各高校的招生计划数及规定的比例进行审核,如招生院校确定的专业合格人数超过规定的标准,对超出部分的低
(二)校考1.省内高校的校考省内有关本科院校招收非省统考和非联考专业,其专业考试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省内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不再单独举行校考,继续采用委托考试的方式进行。2.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1)根据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教高〔2012〕9号)文件精神,报考有关院校的音乐学、绘画、中国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
1.省内高校的校考省内有关本科院校招收非省统考专业,其专业考试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省内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不再单独举行校考,继续采用委托考试的方式进行。
3.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高校,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其他校考高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除外),对文化分达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艺术提前公办本科第1小批高校,需于7月1日前,通过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系统,及时下载报考
3.专业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实行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坚持专业选拔标准。(1)普通高校确定各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该专业在我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专业考试合格信息由招生院校及时告知考生。(2)有关招生院校须于4月20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名单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我省将按照各高校的招生计划数及规定的比例进行审核,如招生院校确定的专业合格人数超过规定的标准,对超出部分的低
1.省内高校的校考省内有关本科院校招收非省统考和非联考专业,其专业考试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省内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不再单独举行校考,继续采用委托考试的方式进行。
1.省内高校的校考省内有关本科院校招收非省统考和非联考专业,其专业考试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省内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不再单独举行校考,继续采用委托考试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