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我省不接收省外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我省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我省不接收报名。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确认、考试资格。
五、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我省不接收省外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我省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我省不接收报名。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确认、考试资格。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2018年9月11日
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我省不接收省外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我省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我省不接收报名。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2015年9月15日
五、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我省不接收省外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我省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我省不接收报名。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确认、考试资格。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2017年9月15日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山西师范大学报考点公告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省对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规定
五、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省对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规定:1、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2、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
五、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省对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规定:1、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2、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场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
五、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省对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规定:1、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2、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
2022年山西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省对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规定
七、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省对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规定:1、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2、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