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政策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政策按照《绍兴文理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实行分类录取。对同类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文理科招生计划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综合成绩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
录取批次:我校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安排在普通文理科第二批提前批录取。合格考生须参加2016年高考二类科目组考试。
3.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录取批次?普通文理科第二批提前批。我校三位一体招生专业均属于公办本科专业。
(四)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4.录取人数: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各专业(类)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4.录取人数: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Q12:通过三位一体招生录取的考生,就读后是否还能转专业?A:可以。但由于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形式与普通类录取形式不同,根据学校相关转专业政策,学校只允许三位一体录取考生在相同类别三位一体招生专业之间互转,即小学教育(师范)与学前教育(师范)专业之间、机械类与自动化类专业之间可以按转专业规则互转,而不能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4.录取人数: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录取人数: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