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报考学科、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
九、学费与奖助据国家有关规定,山西医科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详见我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
七、有关自命题考试科目说明(一)护理综合(代码:308):我校命题,具体覆盖考试科目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护理综合考试大纲执行。总分300分。(二)社会工作原理(代码:331):我校命题,用于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考。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社会工作原理考试大纲执行。总分150分。(三)心理学专业综合(代码:347):我校命题,用于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考。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心理学专业综合考试大纲执行。总分300分。(四)药学综合(代码:349):我校命题,用于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考。试题覆盖药物化学(20%)、药剂学(25%)、药物分析学(20%)、药理学(
八、学习年限我校各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和公共卫生等专业学位学科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应用心理、图书情报、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学科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六、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我校各学术学位专业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和公共卫生、图书情报等专业学位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应用心理、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七、联系方式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030001联系电话:0351-4135123电子信箱:SXYKDXYZB5123@。
七、联系方式及办公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030619联系电话:0351-3985363电子信箱:SXYKDXYZB5123@办公地点:中都校区教学行政楼六层601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55号山西医科大学(中都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030619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51-3985363各院系咨询电话详见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
七、联系方式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030001联系电话:0351-4135123电子信箱:SXYKDXYZB5123@。
十、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新建路56号山西医科大学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03000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51-4135123各院系咨询电话详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202.207.193.150/yjsx/zsx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