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历年有关推荐免试生招生文件的规定和精神,结合《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新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教育部新文件规定为准,我校将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发布新通知并更新工作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考生申请条件(一)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申请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申请人须是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注意:申请者须为大学四年级(2012年入学)应届本科毕
2、10月8日后在研招网上确认接受参加复试的考生(1)10月8日后确认复试的考生可参照“10月8日前在研招网上确认接受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间安排;10月8日后确认复试的考生请在确认接受复试后五日内(每周1、3、5上午,请尽量选择周3)到我校研招办报到;(2)报到当天复试流程:①资格审核(9:00前到研招办行政楼314)②学院专业考核(根据各学院当天时间安排);
1、10月8日前在研招网上确认接受参加复试的考生(1)10月8日8:30-9:30到研招办(公共教学楼A座213教室)报到资格审核;(2)10月8日(10:00-11:30)进行外语基本能力考试;地点:中央校区公共教学楼E-101(3)10月9日考生统一进行学院专业考核(各专业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二)奖助学金沈阳工业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沈阳工业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一)学费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不含MPAcc/MBA/MEM),学费标准为0.8万元/年;会计(MPAcc)学费标准1.76万/年;学费标准请参见《沈阳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不含MPAcc/MBA/MEM),学费标准为0.8万元/年;会计(MPAcc)学费标准1.7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提供虚假信息的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校学习的。
(一)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申请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申请人须是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注意:申请者须为大学四年级(2012年入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或2011年入学的医学院校五年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不接收大学本科一、二、三年级在校生或提前毕业生作为推荐免试生)
(三)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外语基本能力考试成绩+学院专业考核成绩学校接受推免复试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5%,若学院推免招生计划少于4人,则推免复试录取比例可适当放大,大不超过200%;
(四)差额复试考生按复试成绩排名至招生学院(专业)额满为止。
一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历年有关推荐免试生招生文件的规定和精神,结合《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新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教育部新文件规定为准,我校将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发布新通知并更新工作办法。第二条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