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报名结束,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二、转党组织关系所有全日制非定向新生均须转移党团组织关系,已获批全天侯在校学习者,根据个人意愿,学校可以接收党团组织关系。具体要求如下:1.党团员要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团组织关系。沈阳本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名头:沈阳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沈阳市外的党员组织关系名头: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去向填写:沈阳农业大学。2.团组织关系名头:沈阳农业大学团委。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其他新生入学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明》交我校公安处,党团关系交到各学院,户口迁移证明与党团关系需本人携带,请勿提前将上述材料邮寄至我校。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招生科2017年6月29日

四、2017届毕业生档案邮寄说明2017届应届毕业生,可于我办网站上下载调档函交至学校,由学校统一寄出。具体邮寄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沈阳农业大学研招办,收件人马老师,电话024-88487057。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具有推荐免试条件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沈阳农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均可)。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见《沈阳农业大学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上的各招生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有博士点的学科专业可接收硕博连读生。

一、招生规模2016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型研究生700名、专业学位研究生350名,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招生实施办法(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违规不良记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

六、收费标准及学习方式确定录取后,学校收取培养费27000元/生(以物价局实际批复为准)。入学后,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攻读学位,学制为三年,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我校采取每学期集中一段时间上课的授课方式,授课地点安排在本校,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学生修满所在领域规定课程并获得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即可授予工程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由学校颁发。确定录取后,学校收取培养费27000元/生(以物价局实际批复为准)。入学后,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攻读学位,学制为三年,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我校采取每学期

(一)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其他学科领域学费标准均为6000元/年(研究生学费标准以当年物价部门备案为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其他学科领域学费标准均为6000元/年(研究生学费标准以当年物价部门备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