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将《调档函》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于2017年5月25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我办,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联系方式请点击下载查看: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辅导员联系电话附件1: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审查证明(参考模板)附件2:待录取考生调档函(参考模板)

(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学校不调取被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考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定向就业。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考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定向就业。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考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定向就业。

三、定向培养协议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须下载打印《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2),填妥所有信息后,交定向培养单位签字盖章,于2016年5月13日前交至我办。

(二)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把调档函交到本科学校相应主管部门即可,截止时间以本科所在学校毕业生档案办理进程为准。我校本科应届毕业生的调档工作,由我办与相关部门直接办理,无需考生下载调档函。

(一)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下载打印《调档函》(附件1),填妥所有信息后,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于2016年5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人事档案调至我办,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一、明确通讯地址拟录取考生可致电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名单见附件),修改个人通信地址(截止时间为5月20日),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录检工作结束后,我办将按照修改后的地址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如考生需自己领取录取通知书,请致电说明,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请留意我校研招网通知。

四、其他1.通知书预计6月初(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发放,请广大考生关注我办网上通知。2.研招办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沈阳农业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110866(或110161)联系电话:024-88487057请考生在邮寄出档案之后,及时电话联系研招办,确认档案收取情况。附件1:研究生招生负责人联系方式.pdf附件2:2016年硕士生调档函.pdf附件3:2016年定向培养协议.pdf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6年4月26日

二、调取人事档案所有非定向就业考生均须把人事档案转至我校。(一)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下载打印《调档函》(附件1),填妥所有信息后,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于2016年5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人事档案调至我办,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二)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把调档函交到本科学校相应主管部门即可,截止时间以本科所在学校毕业生档案办理进程为准。我校本科应届毕业生的调档工作,由我办与相关部门直接办理,无需考生下载调档函。

2.研招办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沈阳农业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110866(或110161)联系电话:024-88487057请考生在邮寄出档案之后,及时电话联系研招办,确认档案收取情况。附件1:研究生招生负责人联系方式.pdf附件2:2016年硕士生调档函.pdf附件3:2016年定向培养协议.pdf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