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理制定高中招生计划,促进普职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市区高中段学校办学规模、布局结构、生源变化与发展方向,制定招生计划,普职比控制在1:1左右。普通高中依据各学校星级确定招生规模。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所属学校的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分别由各区公布。其它学校的招生计划均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
(二)做好指标生分配录取工作,促进初中校均衡发展。稳
步实施四星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的规定。指标生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江苏省苏州中学指标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指标生比例为招生计划(不含园区校区)的70%,其中50%进行基础性指标分配,投放到苏州市区所有初中学校;其余20%实施奖励性指标分配,投放到苏州市区办学水平比较高的初中校。采用填报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原则组织实施。录取低分数线控制在苏州中学招生分数线以下20分内。第二阶段为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安排在第一批次,指标生比例为招生计划的50%,投放到苏州市区所有初中学校,按照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总数(不包含苏州中学的指标生计划数)1:1.5的比例来划定市区指标生低控制分数线,采用填报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原则组织录取。
江苏省苏州中学指标生基础性分配计划、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计划,均按照各初中校毕业生人数(2016年4月1日江苏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在籍数)的比例,均衡分配到苏州市区各初中校(含完中初中部)。江苏省苏州中学奖励性指标分配,也参照同类方法操作。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指标生计划的落实工作,录取的指标生必须是2015年9月15日初三年级在籍在读生,且在其毕业的初中校连续读满三年。
(三)推进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改革,促进高中校优质多元发展。
1.积极进行拔尖创新人才基础培养。江苏省苏州中学继续
进行江苏省普通高中“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改革试点项目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江苏省苏州中学匡亚明实验班面向苏州市实行提前招生;江苏省苏州十中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办创新实验班,面向市区实行提前招生。提前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2.探索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扩大高中段学校招生自主权。继续执行四星级普通高中校、五年制高职校进行“自主招生、多次考试、自主选择、多元录取”改革。直属、工业园区、高新区可以选定一所四星级普通高中校以招生计划的20%,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校以招生计划的10%,面向所在区域进行自主招生,满足学生自主选择和多元化需求;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苏州技师学院五所学校安排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招生计划的15%,面向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进行自主招生,满足学生对优质职业教育的个性化需求。各区具体实施自主招生的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和实施办法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直属四星级普通高中校自主招生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苏州技师学院五所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报市教育局审核,经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审批后实施。
今年经过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学校的自主招生分学生报名、
材料审核、面试评价、审核录取四个阶段,做到方案公开、程序规范、综合评价、择优选择。报名时间与学生中招志愿填报一致,每位学生限报一所,面试评价在中考结束后和在中考分数公布之前的时间段统一进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3.加强师资后备人才培养。
江苏省苏州一中与华中师范大学、江苏省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所联办圣陶实验班,进行未来教师后备人才培养试点,实行自主招生,招一个班,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设定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中考总分的80%或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就高不就低),不断提高师范生生源质量。
(四)关心社会弱势群体,做好扶贫帮困助学工作。
苏州市田家炳高中宏志班,面向市区家境贫困、品学良好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一个班,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完善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切实做好资助贫困生和奖励优秀生的工作。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助学金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资助办法均按江苏省规定执行。高中阶段残障学生免收学费。
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需填报志愿。报考普通高中以及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3+4”试点项目、“3+3”试点项目、五年制高职、苏州技师学院和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五年制“3+2”高级技工班,均应填报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不填报志愿。参加高中段自主招生的学生应在5月30日~6月3日到相关学校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所。
3.加强师资后备人才培养。江苏省苏州一中与华中师范大学、江苏省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所联办圣陶实验班,进行未来教师后备人才培养试点,按自主招生办法进行,招一个班,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为不断提高并保证师范生生源质量,设定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中考总分的80%或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就高不就低)。
(五)民办高中招生民办高中继续在市招生工作委员会指导下招生。民办高中在市区的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招生对象(一)报考条件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综合素质评定合格者均可报考。1.具有苏州市区初中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修业,下同);1具有苏州市学籍且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二)限考条件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2因中考舞弊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的考生。
(1)自主招生录取高中段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志愿录取批次之前。高中段学校根据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排名,按学校自主招生计划1至1.5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合格名单。中考成绩公布后,分别设定并公布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和五年制高职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考成绩低控制分数线(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未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自主招生的学校按公示名单先后顺序,采用综合排名优
6.普通高中实验班招生办法普通高中举办的经省市教育部门批准的实验班继续招生。实验班招生方案必须由市教育局审批后由学校向社会公布。实验班录取在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各校按其招生简章公布的实验班录取原则和方式进行,录取结果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向社会公示结果。未经批准的实验班一律不准进行招生。
(三)推进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改革,促进高中校优质多元发展。1.积极进行拔尖创新人才基础培养。江苏省苏州中学继续进行江苏省普通高中“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改革试点项目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江苏省苏州中学匡亚明实验班面向苏州市实行提前招生;江苏省苏州十中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办创新实验班,面向市区实行提前招生。提前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2.探索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扩大高中段学校
1.录取原则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招生原则(一)合理制定高中招生计划,促进普职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市区高中段学校办学规模、布局结构、生源变化与发展方向,制定招生计划,坚持普职比大致相当。普通高中依据各学校星级确定招生规模。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所属学校的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分别由各区公布。其它学校的招生计划均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二)做好指标生分配录取工作,促进初中校均衡发展。继续实施四星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有关初
招生原则(一)合理制定高中招生计划,促进普职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市区高中段学校办学规模、布局结构、生源变化与发展方向,制定招生计划,普职比控制在1:1左右。普通高中依据各学校星级确定招生规模。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所属学校的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分别由各区公布。其它学校的招生计划均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二)做好指标生分配录取工作,促进初中校均衡发展。稳步实施四星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