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等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制订本校春季招生章程。
2.招生章程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其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专业考试要求(时间、地点、科目、范围等),录取原则、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收费标准,咨询联系方式等。
3.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后的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要严格按章招生。
4.招生学校应在2015年12月2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报送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市高招办将学校招生章程汇总,向社会公布。
2、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舞台技术)专业代码:650208所属院系:舞美文博系培养目标:培养掌握舞台技术的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舞台艺术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类舞台设备及舞台道具、能够在各演出团体的舞美中心、各类演出场馆和广告传媒公司从事舞台设计、管理、服务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核心课程:舞台设计、舞台灯光基础、舞台音响基础、布景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绘画、汇景、摄影摄像基础、舞台与影视道具制作等。
第十九条学校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第五章后续管理第二十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17年春季新生报到须知》。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职业大学2017年春季考
第七章附则1、表演艺术(幼儿艺术)专业代码:650201所属院系:学前艺术教育系培养目标:依托我院艺术门类齐全的资源优势,为适应目前幼儿艺术教育岗位人才紧缺的市场需求,培养能够在各类幼儿园、艺术培训机构等相关行业,从事音乐、舞蹈、主持及中国传统艺术表演等多种艺术形式的幼儿艺术教育及培训工作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核心课程:儿歌弹唱、幼儿园游戏、幼儿园环境设计、幼儿舞台音乐剧创编、幼儿钢琴辅导、幼儿
第三条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学校地址:主校区: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分校区:天津市南开区苍穹道8号3、办学层次:高职教育4、学校代码:128825、学校基本情况: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由中国北方曲艺学校和天津市艺术学校共同组建而成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艺术类高职学院,隶属于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学院行业优势明显,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特色鲜明,办学成果显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2017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天津艺术职业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院校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投档录取原则。普通类专业录取,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作为总分,从高到低排队,然后再依次按照每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总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再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
招生章程1.高等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制订本校春季招生章程。2.招生章程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其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专业考试要求(时间、地点、科目、范围等),录取原则、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收费标准,咨询联系方式等。3.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后的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
4.招生学校应在2015年12月2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报送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市高招办将学校招生章程汇总,向社会公布。
招生章程1.高等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制订本校春季招生章程。2.招生章程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其主要内容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层次,专业考试要求(时间、地点、科目、范围等),录取原则、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收费标准,咨询联系方式等。3.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后的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要严格按
3.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须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后的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要严格按章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