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类别兼读制研究生。二、学制年限兼读制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长不超过4年(含休学)。兼读制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长不超过6年(含休学)。三、学费政策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请前往华中农业大学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我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在学期间均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一样可参加我校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四、报考资格
七、学习年限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至五年。
三、学习年限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兼读制硕士生或兼读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学习年限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兼读制硕士生或兼读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学习年限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至五年。
七、学习年限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兼读制硕士生或兼读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六、学习年限(一)硕士生1.学术学位研究生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语言文学专业学制2年外,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2.专业学位研究生1.法律(非法学)、建筑学、城市规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2.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二)博士生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历史学院、哲学学院、中国传统文化中心历史与哲学专业学制4年),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六、学习年限(一)硕士生1.学术学位研究生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语言文学专业学制2年外,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2.专业学位研究生(1)法律(非法学)、建筑学、城市规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2)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二)博士生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历史学院、哲学学院、中国传统文化中心历史与哲学专业学制4年),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六、学习年限(一)硕士生1.学术学位研究生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语言文学专业学制2年外,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2.专业学位研究生(1)法律(非法学)、建筑学、城市规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2)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二)博士生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历史学院、哲学学院、中国传统文化中心历史与哲学专业学制4年)。
六、学习年限(一)硕士生1.学术学位研究生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语言文学专业学制2年外,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2.专业学位研究生1.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建筑学、城市规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2.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二)博士生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历史学院、哲学学院、中国传统文化中心学制4年),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