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统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查,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查。
二、成绩复查1.复查申请时间:2018年2月3日至2月5日17点(逾期不再受理)。2.申请复查条件及规定:(1)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文件精神,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考生对评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2)统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查,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查。(3)复查内容主要为分数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答题卡扫描图像清晰度、是否扭曲,统考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3.复查程序:(1)请申请复查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将《研究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我校研招
3.复查程序:(1)请申请复查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将《研究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电子版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像素要求在800K以下,并能清晰反映证件上信息)发送至我校研招办电子邮箱(yjs@.cn),逾期将不再受理。(2)2016年2月29日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发布,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到的成绩为终成绩。
二、成绩复查1.复查申请时间:2016年2月20日至2月24日中午12点。2.申请复查条件及规定:(1)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文件精神,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考生对评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2)统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查,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查。(3)复查内容主要为分数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答题卡扫描图像清晰度、是否扭曲,统考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3.复查程序:(1)请申请复查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将《研究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电子版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像
2022年江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及复查通知复查申请条件及规定
1.复查申请时间:2015年1月31日至2月2日中午12:00(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1.复查申请时间:2015年2月12日至2月13日中午12点。
2.申请复查条件及规定:(1)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文件精神,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考生对评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2)统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查,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查。(3)复查内容主要为分数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答题卡扫描图像清晰度、是否扭曲,统考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
2.申请复查条件及规定:(1)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文件精神,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考生对评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2)统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查,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查。(3)复查内容主要为分数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答题卡扫描图像清晰度、是否扭曲,统考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
2.申请复查条件及规定:(1)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文件精神,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考生对评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2)统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查,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查。(3)复查内容主要为分数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答题卡扫描图像清晰度、是否扭曲,统考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