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文理学院,国标代码:11080,在陕招生代码:802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综合评价招生属于高职(专科)办学层次。综合评价招生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文理学院。综合评价招生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及学校办学状况,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形式和对象如下:招生形式:综合评价招生。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三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一)普通高中毕业生申请条件:1.通过当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2.参加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违纪作弊行为,各门课程达C级以上(含C级);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均达C级以上(
第二十条预录取的考生按学校规定时间(请及时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订阅微信公众号)持学校测试科目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等到学校高新校区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录取资格。
(二)“三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申请条件:符合2016年陕西省高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资格。
第十四条申请入学的考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请及时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订阅微信公众号。)到高新校区携带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凭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2份)、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进行现场确认,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学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2.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3月17-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地点:金花校区7号教学楼一楼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注: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背后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第二十条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入学申请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公布后生效。
2.基本功能力展示由评委现场命题,每人完成时间不超过1分钟。注意事项:
2.基本功能力展示由评委现场命题,每人完成时间不超过1分钟。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