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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安排

2016年关于做好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安排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6 10:52:07 解决时间:2018-11-20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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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安排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

1.加试地点

拉萨考区:西藏大学艺术学院(西藏大学新校区);

昌都考区: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

2.加试科目:素描、速写、色彩三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素描为静物素描。

3.加试时间

拉萨考区(2015年12月26日)

素描:9:30---12:30

速写:13:00---13:30

色彩:15:00---18:00

昌都考区(2015年12月27日)

素描:9:30---12:30

速写:13:00---13:30

色彩:15:00---18:00

4.收费标准:按藏发改价格[2015]890号文件规定,需缴纳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加试费100元/人。

5.参加考试时,考生应自备2B、3B绘画铅笔(各一支)、橡皮、美工刀、调色盒、水粉笔(5支,应大小不同)、水粉颜料(12色或24色,白色颜料可多备一支)、图钉或不干胶和小塑料盆等考试用具。

(二)音乐学类

注:【音乐学类专业招生考试大纲见附件1】

1.加试地点

拉萨考区:西藏大学艺术学院(西藏大学新校区);

昌都考区: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

2.加试科目:音乐学类分为4个方向科目,分别为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所有音乐学类专业加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经过初试选拔后进入复试(初试总分200分,120分以上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为终成绩,总分200分。

(1)初试科目

①音乐学:基本条件测试(合格、不合格)、乐感测试(100分)、声乐演唱(100分)。

②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形象条件测试(合格、不合格)、乐感测试(100分)、声乐作品演唱(100分)。

③音乐表演(器乐):形象条件测试(合格、不合格)、乐感测试(100分)、器乐作品演奏(100分)。

④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基本乐理(笔试,50分)、视唱练耳(面试,50分)、音乐创作(笔试,100分)。

(2)复试科目

①音乐学:基本乐理(笔试,50分)、视唱练耳(面试,50分)、声乐演唱(面试,50分)、舞蹈表演(面试,50分)。

②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基本乐理(笔试,50分)、视唱练耳(面试,50分)、声乐演唱(100分)。

③音乐表演(器乐):基本乐理(笔试,50分)、视唱练耳(面试,50分)、器乐演奏(100分)。

④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基本乐理、基础和声(笔试,100分)、视唱练耳(面试,50分)、音乐创作(笔试,50分)。

3.加试时间

(1)初试

拉萨考区:2015年12月27日至28日

昌都考区:2015年12月25日

(2)复试

拉萨考区:2015年12月29日

昌都考区:2015年12月26日

4.收费标准:按藏发改价格[2015]890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音乐学类专业初试加试费100元/人,复试加试费60元/人。

5.参加考试时,考生应按考试科目自备音乐(光盘)、乐器(除钢琴外)、签字笔等考试用具。

(三)舞蹈学类

注:【舞蹈学类专业招生考试大纲见附件2】

1.加试地点

拉萨考区:西藏大学艺术学院(西藏大学新校区);

昌都考区: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

2.加试科目:舞蹈学类科目为舞蹈表演,要求考生身高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舞蹈学类专业加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经过初试选拔后进入复试(初试总分200分,140分以上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为终成绩,总分200分。

(1)初试科目

面试(身高测量、目测外形50分、语言表达10分)

基本条件测试(柔韧测试70分、弹跳测试50分、旋转测试20分)

(2)复试科目

艺术素养(歌曲演唱30分、舞蹈动作模仿30分、即兴表演50分)

专业能力(技巧组合展示30分<可自备音乐>、艺术表现力60分<自备3分钟以内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要求音乐格为CD格式>)

3.加试时间

(1)初试

拉萨考区:2015年12月27日至28日

昌都考区:2015年12月25日

(2)复试

拉萨考区:2015年12月30日至31日

昌都考区:2015年12月26日

4.收费标准:按藏发改价格[2015]890号文件规定,需缴纳舞蹈学类初试加试费100元/人,复试加试费60元/人。

5.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身着单薄舞蹈练功衣裤和舞蹈练功鞋,复试阶段可穿现代舞鞋。

  ??????????? 2018-11-20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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