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复试中发现考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的,复试面试小组提出复试不合格意见的报学校审批后,不予录取。
5、复试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1)考生自述工作业绩及对将来工作前景的设想(3~5分钟)(2)专家提问,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综合知识面宽广度;理论知识运用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及新技术开发能力;工程管理能力(7~10分钟)。(3)评分标准:基本能力40分;专业知识30分;岗位经历与业绩30分。
三、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要求,进一步健全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各领域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校园网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在职联考管理信息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国家学位办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
6、相关学院于2015年1月13日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1)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2)笔试试卷;(3)招收2015年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综合面试报告单;(4)笔试和面试成绩单汇总后加盖公章。
4、所有复试考生按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总成绩=入学成绩*40%+专业课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总成绩=入学成绩*40%+专业课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三)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1、复试由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专业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组织命题,各学院组织考务及评卷工作。各复试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参加本专业的专业课笔试命题工作。2、相关学院由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长负责,成立由研究生导师组成的5人复试面试小组,复试人员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复试面试小组中要有外语水平较高,负责外语口语测试的成员。复试面试小组要在复试前做好复试准备工作,对复试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3、相关学院复试过程要进行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坚决防止个别导师或个别工作人员干预复试录取结果。4、复试面试成绩满
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doc招收2015年工程硕士研究生专业综合面试报告单.doc参考书目.doc各位工程硕士考生: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资格考试(GCT)成绩已下达。所有符合我校第二阶段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复试。复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我校将根据国家学位办的要求以及考生复试成绩、工作业绩,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差额录取。
5、学校拟定的分领域招生计划在校园网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招生指标根据学校整体录取情况统筹安排。
一、报名工作报名条件:GCT成绩在170分以上(含170分)且单科成绩在30分以上(含30分)的考生。报名时间、地点各学院自定。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条件:GCT成绩在170分以上(含170分)且单科成绩在30分以上(含30分)的考生。报名时间、地点各学院自定。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学位审查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