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资格的考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取得2016年普通高考资格、三校生取得2016年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报名资格)。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已参加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已取得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资格者,可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

1、学校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31-(兼传真)地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04联系人:卢老师网址:http://www./dz/联系电话:0731-(兼传真)地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04联系人:卢老师网址:http://www./dz/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在贵州省单独招生计划为50人,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第四章。

第七条报名条件1参加2021年贵州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科达到等及以上等第2参加2021年贵州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省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十二条报名条件符合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贵州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资格的考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取得2018年普通高考资格、在学业水平测试中完成11门课程考试并且达到8科C等以上者;三校生取得2018年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报名资格)。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已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二条报名条件符合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贵州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资格的考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取得2018年普通高考资格、在学业水平测试中完成11门课程考试并且达到8科C等以上者;三校生取得2018年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报名资格)。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符合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资格的考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取得2017年普通高考资格、三校生取得2017年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报名资格)。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符合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资格的考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取得2016年普通高考资格、三校生取得2016年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