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于4月12日录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dz/)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提出申请。
★ 联考大类
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为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牵头的联考单招专业类,具体领准考证、考试办法详见《河北省2016年药卫生大类联考单招单招实施方案》。
软件技术(企业信息化管理方向)、应用电子技术等专业为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牵头的联考单招专业类,具体领准考证、考试办法详见《河北省2016年财经商贸大类联考单招实施方案》。
证券与期货、会计等专业为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牵头的全省联考单招专业类,具体领准考证、考试办法详见《河北省2016年电子信息大类联考单招实施方案》。

②普通高中生普通高中生(含有学考成绩的高中往届毕业生),其文化考试可以免试(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学考成绩”项),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对应分值如下: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如考生不认同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终成绩计入总分。如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中有一科或者多科缺

指导思想(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2、考点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11-联系人:张老师地址: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1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专业及计划申报表院校名称(盖章):序号专业名称招生计划是否联考联考专业类备注1民政管理3否单考单招2婚庆服务与管理3否单考单招3民政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2否单考单招4社会工作3否单考单招5社区管理与服务3否单考单招6人力资源管理3否单

组织机构及职责为加大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单独考试招生的各项工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命题阅卷组、考务组、数据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6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1.命题阅卷组负责文化素质考

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一)参加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三)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招生专业及计划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6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联考类别增至10个专业大类,我院在其中三个大类招生,参加河北省联考单招。考试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均由联考牵头院校组织实施。其余13个专业由我校进行单考单招。2016年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及联考牵头院校见下表,各专业大类具体考试安排、成绩计算办法等详见相关牵头院校实施方案专业名称专

3.免试成绩转换如下:符合第1条款条件的国家级一等奖(750分);国家级二等奖(700分);国家级三等奖(650分);省级一等奖(650分)。符合第二条款条件的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600分);县级劳模(650分);省级劳模(700分);国家级劳模(750分)。符合上述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于3月17日至18日前邮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给我校,同时提交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

免试资格与成绩转换申请免试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且须符合以下有关规定,: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免试成绩转换如下:符合第1条款条件的国家级

(三)评卷、成绩公布与复核1.评卷工作由各牵头院校负责;2.成绩公布与复核:各考生于4月15日前登录牵头院校网站查询考试成绩;成绩复核: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向牵头院校提出复核要求。

9、成绩公布与复核考生可于4月12日录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dz/)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提出申请。★联考大类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为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牵头的联考单招专业类,具体领准考证、考试办法详见《河北省2016年药卫生大类联考单招单招实施方案》。软件技术(企业信息化管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