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本学期“2017级研究生课程表”和“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含在职)课程目录及考试时间安排”--选择相应课程填写“在职学员重修课程补考申请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交至研究生学院培养科--按照“课程表”上课。
二、补修课程要求研究生补修学分可选择重修课程或新增课程,要求如下:1.研究生的课程总学分若未达要求,应按照本人培养计划所选课程,将不及格的课程重修及格。(因教学改革,本学期已停开或延期开设的课程重修办法请参照第五条)2.所有课程已及格但总学分仍未修够,可新增课程补足学分,但必须上课后方可参加考试。新增课程应按照当年选课规则选修。(例如:某门课程适用对象为专业学位学生,则学术学位学生不能选)3.不能新增带有实习和实验课的科目。(只接收该类课程的重修申请)4.所有带实习、实验、论文的课程,重修考试后所公布的成绩仅为卷面成绩,请按照“研究生重修课程补登实验分流
五、其他1.本学期部分课程已停开或延期开设,建议同学新增其他课程进行学分补修。2.确因需要补修延期开设的课程,请同学根据延期开设时间进行补修。具体停开和延期开设的课程请参照下表。(1)公共类课程中本学期暂停开设的课程:序号课程名称开课院系1社会卫生状况与政策分析公共卫生学院2临床毒理学公共卫生学院3环境医学概论公共卫生学院4老年医学(基础)基础医学院(2)各临床院系开设课程中,除下表所列课程,其余院系所开临床类课程均暂停开课。序号课程名称开课院系开课时间1《医学影像学新进展》第一临床医学院下学期2《临床诊疗及思维能力》第一临床医学院下学期4《外科学新知识
(1)公共类课程中本学期暂停开设的课程:序号课程名称开课院系1社会卫生状况与政策分析公共卫生学院2临床毒理学公共卫生学院3环境医学概论公共卫生学院4老年医学(基础)基础医学院
下载地址:1.“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含在职)课程目录及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2.“2017级研究生课程表”:研究生学院主页-教育培养-课程表3.“在职学员补修学分申请表”:研究生学院主页-常用下载-培养工作。附件:点击下载培养科2017.9.27
3.“在职学员补修学分申请表”:研究生学院主页-常用下载-培养工作附件:在职学员补修学分课程目录
学分补修要求:1.凡学分未修满的在职学员,本学期安排与统招生“同堂同卷学习和考试。2.根据我校关于在职学员课程学习时限的要求,2008级以前的学员(含2008级)不再接受学分补修申请。3.因我校研究生课程改革,课程内容更新,所有选课必须上课方可参加考试。
学分补修申请流程:第一步:查看“在职学员补修学分课程目录”第二步:选择相应课程填写“在职学员重修课程补考申请表”第三步: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交至研究生学院培养科第四步:按照“课程表”上课。交表时间:2015年11月25日截止交表下载地址:1.“在职学员补修学分课程目录”见附件2.“2015级研究生课程表”:研究生学院主页-教育培养-课程表3.“在职学员补修学分申请表”:研究生学院
3.“在职学员补修学分申请表”:研究生学院主页-常用下载-培养工作。附件:点击下载培养科2017.9.27
学分补修要求:1.凡学分未修满的在职学员,本学期安排与统招研究生同堂同卷学习和考试。2.根据我校关于在职学员课程学习时限的要求,2010级以前的学员(含2010级)不再接受学分补修申请。3.因我校研究生课程改革,课程内容更新,所有选课必须上课方可参加考试。4.研究生学院只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组织学分补修工作,第二学期不安排教学工作,请学员务必在第一学期进行学分补修。5.各门课程上课及考试时间
学分补修申请流程:查阅本学期“2017级研究生课程表”和“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含在职)课程目录及考试时间安排”--选择相应课程填写“在职学员重修课程补考申请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交至研究生学院培养科--按照“课程表”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