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考试地点在中山大学南校区(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注:所有考生在考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以及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须携带研究生证原件)进入考场,以备查验。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五、学位授予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经中山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4、优秀毕业生可继续深造,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者可申请到英国雷丁大学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优秀者可获得雷丁大学提供的奖学金。

2、邮政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研招办。邮编:510006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的考试科目请直接点击学院名称下载)招生学院招生专业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不招收同等学力)统计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土木工程学院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⑶提交材料:考生须于2013年1月10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或邮寄)下列材料:①报考博士登记表,需在指定处贴好相片;②两名本学科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③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④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录取前补交);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上述①②⑤项材料、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近3年在全国核心刊物公开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学术论文(附刊载刊物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2017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广州班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