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择北方工业大学作为报考点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生,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https://yz.***.cn/kyzx/jybzc/202109/20210903/.html)、《北方工业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http://yjsy.ncut.edu.cn/info/1185/2117.htm)、北方工业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http://yjsy.ncut.edu.cn/info/1185/2120.htm)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2.全国各省市考生均可报考北方工业大学各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但报考点选择请按照本公告“报考点选择”有关要求执行。
9、问:计划内公费(含定向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如何确定?答: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公费、委托培养、自筹经费,无论何种类别,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复试低分数基本要求,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及各招生专业公费计划的比例确定考生录取类别。答: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公费、委托培养、自筹经费,无论何种类别,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复试低分数基本要求,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及各招生专业公费计划的比例确定考生录取类别。
六、专业硕士录取全部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MBA学费共为68000元,其他专业学位学费共为25000元),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签定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博士生考生年龄不限。
4、经费自筹的学生,请将个人档案在报到时交到MBA教育中心。
4.MBA和MT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原则上只能是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1、自筹经费培养:培养费用由本人承担,户口和档案可转入北方工业大学,毕业后按北京市及我校有关规定择业并进行就业派遣,符合条件的可签发报到证、派遣证。
1、自筹经费培养:培养费用由本人承担,户口和档案可转入北方工业大学,毕业后按北京市及我校有关规定择业并进行就业派遣,符合条件的可签发报到证、派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