⒑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相关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和纪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研招办接待咨询电话:010-88803523,学校纪委接待投诉电话:010-8880267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2837456。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2017年4月20日
1.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⑴复试分数线根据初试成绩按一级学科划定,复试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⑵相关学院在学校规定的复试比例内,按总分排序确定本单位复试分数线;⑶复试分数线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统一向考生公布。
7.相关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及时汇总复试成绩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研招办。⒏录取工作⑴录取原则严格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录取。⑵招生规模我校2019年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预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人,终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⑶录取规则按照初试与复试加权所得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规模择优依次进行录取。⑷录取类别确定①相关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国家规模数,自行确定本单位考生的录取类别。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定向”。③录取为“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④相关学院博士研究
5.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⑴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各项内容成绩所占比例由相关学院自行确定,并写入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在复试开始前向考生公开。⑵专业面试成绩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相关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及时汇总复试成绩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⒏录取工作⑴录取原则严格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录取。⑵招生规模我校2018年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招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8人。⑶录取规则按照初试与复试加权所得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规模择优依次进行录取。⑷录取类别确定①相关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国家规模数,自行确定本单位考生的录取类别。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定向”。③录取为“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④相关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录取结果负责。⑤录取名单由学
6.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初试、复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按照加权求和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为考生原始初试成绩各科目总和除以科目数所得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加权权重由相关学院自定,初试成绩权重为50%—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50%。
2.复试的时间、程序、地点安排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北方工业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⑵我校2018年博士生复试工作统一安排在4月15日进行。⑶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博士研究生的具体复试实施细则,确定学院复试考生名单、时间、地点。复试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后,由学院及时通过本学院网站公布。复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⑷学院发放复试通知书,查验确认复试考生资格,具体组织复试。⑸复试:复试内容为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的考试考场由学院安排。⑹复试评分、计分、核分汇总均须相关工作人员本人签字,学院
2.复试的时间、程序、地点安排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北方工业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⑵我校2019年博士生复试工作统一安排在4月14日进行。⑶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博士研究生的具体复试实施细则,确定学院复试考生名单、时间、地点。复试实施细则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学院及时通过本学院网站公布。复试考生名单报研招办备案。⑷学院发放复试通知书,查验确认复试考生资格,具体组织复试。⑸复试:复试内容为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的考试考场由学院安排。⑹复试评分、计分、核分汇总均须相关工作人员本人签字,学院加
7.相关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及时汇总复试成绩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研究生院复试工作办公室。⒏录取工作⑴录取原则严格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录取。⑵招生规模我校2017年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招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8人。⑶录取规则按照初试与复试加权所得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规模择优依次进行录取。⑷录取类别确定①相关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达的国家规模数,自行确定本单位考生的录取类别。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或“定向”。③录取为“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④相关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录取结果负责
2.复试的时间、程序、地点安排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北方工业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⑵我校2017年博士生复试工作统一安排在4月23日进行。⑶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博士研究生的具体复试实施细则,确定学院复试考生名单、时间、地点。复试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后,由学院及时通过本学院网站公布。复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⑷学院发放复试通知书,查验确认复试考生资格,具体组织复试。⑸复试:复试内容为专业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的考试考场由学院安排。⑹复试评分、计分、核分汇总均须相关工作人员本人签字,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