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学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第一学年100%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不低于全额学费)。法律硕士、翻译硕士的学业奖学金由相关学院参照学校办法自行制定奖励办法,具体请咨询相关学院。
(二)复试时确认硕博连读的推免生,将享受1万元硕博连读奖学金,在通过学校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另外,所有硕博连读生均享受300元/月的资助,从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
(三)推免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学术创新奖、专项奖学金、国家金、“三助一辅”津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服兵役研究生国家教育资助、国家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等,详见《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文件。
(四)申请“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的推免生,入学后还将获得中心提供的额外资助。
(五)直博生相关待遇见《大连海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工作方案》。

2022级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研究生调档函和录取考生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通知发放时间及渠道

2022级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研究生调档函和录取考生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通知发放对象

2022级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研究生调档函和录取考生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通知调档函发放

2.以快递方式发放其他同学的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13日上午9点通过EMS邮寄发放。邮寄前,考生也可自行到学院领取录取通知书。为了方便考生查询邮件行程,考生编号、学号以及EMS查询编号将及时公布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

一、发放方式及安排1.现场发放对象: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大连市内五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中山区、西岗区、高新园区)的考生和大连海事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发放时间:7月10日上午10点至入学报到前一天的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录取通知书由各学院负责发放,请到表1所列的发放地点领取。录取通知书可以代领,代领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表1现场发放录取通知书工作安排发放学院发放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航海学院航海楼306赵老师84723953轮机工程学院轮机楼309张老师84723572船舶电气工程学院信息楼A311宋老师84727500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电航楼20

3.《大连海事大学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仅向定向生发放。望周知。研究生院2017年7月4日

一、发放范围全体2017级博士研究生。

三、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发放的材料:1.《大连海事大学2017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附件1)。其中包含学生档案调转、组织关系调转、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请考生仔细阅读。2.银行卡。作为学生在校期间每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领取奖助学金和“三助酬金”等各类补助的专用银行卡。3.《大连海事大学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仅向定向生发放。望周知。研究生院2017年7月4日

一、发放方式1.现场发放。电话核对时计划自取的考生。请于7月3日上午8:30开始至专业学位楼404室领取。注:录取通知书可以代领,代领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2.EMS邮寄。对第1条之外的考生将在7月3日上午9点采取EMS邮寄方式发放。为了方便考生查询邮件行程,考生学号、姓名以及EMS查询编号同时公布于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附件1)。

二、发放方式1.现场发放。对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大连市内五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中山区、西岗区、高新园区)的考生和大连海事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采取现场发放方式。时间:7月7日下午2点至新生报到前一天(节假日除外)地点:大连海事大学综合楼701室。注:录取通知书可以代领,代领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2.EMS邮寄。对第1条之外的考生将在7月10日下午2点采取EMS邮寄方式发放。7日下午2点至10日下午两点,考生也可按照现场发放方式到综合楼701室领取录取通知书。为了方便考生查询邮件行程,考生编号、姓名和EMS查询编号将及时公布于研究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