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2、考生除在江苏省高考英语满分120分的情况下,须达到40分(含40分)外,其余省份考生高考英语成绩必须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
3、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外语单科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
4、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外语成绩、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录取。
5、按照美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院校志愿录取辽宁省艺术类专业实行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其它省份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政策执行。
6、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a.学院录取时采用的艺术类专业课成绩为各省艺术类联(统)考成绩且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低录取分数线。.考生除在江苏省高考英语满分120分的情况下,需达到40分(含40分)外,其余省份考生高考英语成绩必须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c.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专业课成绩×2d.综合成绩相同
录取办法说明1、院校志愿及录取模式辽宁省艺术类专业实行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其它省份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2、调档比例学院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学院调档比例。“平行志愿”地区,按招生计划1:1比例调档;“顺序志愿(含混合平行志愿)”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20%。3、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a.学院录取时采用的艺术
第二十一条学院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6、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a.报考我院的艺术类考生需取得艺术类联(统)考相应层次合格证且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低录取分数线。b.考生除在江苏省高考英语满分120分的情况下,需达到40分(含40分)外,其余省份考生高考英语成绩必须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c.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艺术联(统)考成绩×2d.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艺术类考
录取原则1、按照我校2013年终分省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发放《大连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证》。2、录取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外语单科成绩合格(原则上为70分)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艺术类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3、辽宁省考生须取得本省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书;河北省、山东省考生须同时取得所在省及我校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书。
录取原则1、按照我校2014年终分省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发放《大连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证》。2、录取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外语单科成绩合格(原则上为70分)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艺术类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3、辽宁省考生须取得本省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书;河北省、山东省考生须同时取得所在省及我校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书。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1、学院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学院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05%。实行“顺序志愿(含混合平行志愿)”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20%。且在学院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学院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于未足额完成
3、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a.学院录取时采用的艺术类专业课成绩为各省艺术类联(统)考成绩且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低录取分数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c.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考生的文化课、外语、艺术联(统)考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录取。d.按照艺术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2、考生除在江苏省高考英语满分120分的情况下,须达到40分(含40分)外,其余省份考生高考英语成绩必须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3、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外语单科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