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一定的身体条件、良好的职业素养、沟通表达能力。能胜任本专业的从业要求。

1、朗读(70分)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提供的作品用普通话朗读。此题主要是考察学生的朗读能力,普通话水平。(时间2-3分钟)

⑴文化综合考试(试卷笔试):时间:2016年4月28日8:00至11:00。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场

2、考试范围与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确定语文科考试内容。按照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中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两个目标的“语文1”至“语文5”五个模块,选修课程中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著研读五个系列,组成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对必考和选考均

(三)仪表仪态1、行为举止自然大方,有亲和力。2、衣饰得体,符合教师的职业特点。

(二)心理素质1、乐观开朗,积极上进,有自信心。2、具有一定的情绪调控能力,不偏激,不固执。3、能够冷静地处理问题,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

1、考核目标与要求高考语文要求考查考生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六种能力,这六种能力表现为六个层级。A.识记:指识别和记忆,是基本的能力层级。B.理解:指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C.分析综合:指分解剖析和归纳整理,是在识记和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D.鉴赏评价:指对阅读材料的鉴别、赏析和评说,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

(二)能力要求具有一定的身体条件、良好的职业素养、沟通表达能力。能胜任本专业的从业要求。

考试目标与要求(一)考试目标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应该具备的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主要包括:1、具有较深刻的职业认知。2、良好的道德素养、心理素质、思维品质和学习能力。3、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二)能力要求具有一定的身体条件、良好的职业素养、沟通表达能力。能胜任本专业的从业要求。

3、专业基础能力或特长考核(80分)结合报考的专业特点和个人特长,考生需即兴完官提出的相关要求。如:特长展示、才艺展示、动手实操能力考查、对报考专业的认识讲解等等。(时间控制在3-4分钟)

(二)能力要求具有一定的身体条件、良好的职业素养、沟通表达能力。能胜任本专业的从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