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从教愿望,对教师职业有正确的认知,较清楚了解教师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职责。
2、关爱学生,具备从事教师职业应有的责任心。
3、遵纪守法,甘于奉献,忠诚事业。

(五)思维品质1、思维严密,条理清晰,逻辑性强。2、能正确地理解和分析问题,抓住要点,并作出及时反应。3、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上有独到之处。

⑵面试:时间:2016年4月28日13:30至考试结束。地点:主教学楼三楼。

(一)考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境模拟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粉笔字书写、朗读、答辩等方式进行。

(一)职业道德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从教愿望,对教师职业有正确的认知,较清楚了解教师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职责。2、关爱学生,具备从事教师职业应有的责任心。3、遵纪守法,甘于奉献,忠诚事业。

(一)考试目标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应该具备的教师基本素养、职业发展潜质,主要包括:1、具有较深刻的职业认知。2、良好的道德素养、心理素质、思维品质和学习能力。3、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1、朗读(70分)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提供的作品用普通话朗读。此题主要是考察学生的朗读能力,普通话水平。(时间2-3分钟)

⑴文化综合考试(试卷笔试):时间:2016年4月28日8:00至11:00。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场

(三)仪表仪态1、行为举止自然大方,有亲和力。2、衣饰得体,符合教师的职业特点。

(二)心理素质1、乐观开朗,积极上进,有自信心。2、具有一定的情绪调控能力,不偏激,不固执。3、能够冷静地处理问题,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

(一)职业道德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从教愿望,对教师职业有正确的认知,较清楚了解教师工作的基本内容和职责。2、关爱学生,具备从事教师职业应有的责任心。3、遵纪守法,甘于奉献,忠诚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