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区市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2.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第五十二条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3分的政策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学与健康学、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创新成果竞赛获一等奖者。2015年1月1日起,获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者,不再具

(五)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

(二)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1.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畲族聚居地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回族聚居地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的少数民族考生。2.归侨、华侨子女、归

(一)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者。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

(三)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3分的政策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学与健康学、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创新成果竞赛获一等奖者。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

(四)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1.设区市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2.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四)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1.设区市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2.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三)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3分的政策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学与健康学、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创新成果竞赛获一等奖者。

(四)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1.设区市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2.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三)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3分的政策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学与健康学、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创新成果竞赛获一等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