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招办和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省级统考实施办法、校考实施办法、招生简章、专业合格线、录取原则等考生应知须知信息,专业考试和录取结束后应通过本省、校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公示省级统考、校考合格考生、录取结果等基本信息及监督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招生宣传工作力度,强化正面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要按规定、分阶段及时客观公布有关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建立舆论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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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2 13:32
3.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统考科类与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2017年5月25日附件1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三)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包括所有高校的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
依法治招,营造风清气正招生氛围各级招办和各招生院校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试招生管理制度,严肃纪律,健全监督机制,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提出的30项招生工作禁令。对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
(三)加大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公开力度各招生院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内容和要求,维护考生及家长的利益;要在各个工作环节实施科学、规范的操作,增强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分的客观性、公正性;要加大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宣传力度,实现社会的有效监督。
加强审核,坚持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各级招生委员会、招生考试机构、招生院校和中学要各尽其职,互相配合,认真落实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要加强招生信息的管理,从考试报名、体检、志愿、成绩等各个环节,明确权限、明确责任,严防篡改考生信息,严禁透漏考生信息;要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监督工作机制;要健全三级信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做到遇事不推诿,回答客观准确;要严格新生报到审核,防止冒名顶
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强招考信息公开透明 (一)建立和完善多级招生信息公开机制 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各级招委会、高校和中学,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根据各自的分工权限,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
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强招考信息公开透明(一)建立和完善多级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各级招委会、高校和中学,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根据各自的分工权限,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
强化信息公开,大力推进体艺类招生“阳光工程” 各级招办和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大招生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体艺类专业招生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体艺类专业招生省级统考实施办法、校考实施办法,公开各高校招生简章、录取原则,及时发布专业合格线等考生须知、应知的信息。分阶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各招生院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录取各个阶段的信息内容和要求,维护考生及家长的利益;要在各个工作环节实施科学、规范的操作,增强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分及录取的客观性、公正性;要加大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实现社会的有效监督。
强化公开,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级招办和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省级统考实施办法、校考实施办法、招生简章、专业合格线、录取原则等考生应知须知信息,专业考试和录取结束后应通过本省、校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公示省级统考、校考合格考生、录取结果等基本信息及监督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招生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