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人数由招生院校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招生院校参加高职单招的招生计划数不得少于本校年度招生总数的50%(不参加高职单招的高职院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不得增加,并逐年核减)。
(二)高职注册入学。区内所有招收高职专业的民办高等学校原则上均具有高职注册入学招生资格,具体院校名单见本文附件2。
(一)高职单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以及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培育单位均具有单独考试招生的资格,具体院校名单见本文附件1。
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人数由招生院校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招生计划(一)高职单招。按教育部有关要求,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数量,第一年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0%,第二年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20%;第三年及以后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30%。具体数量由招生院校申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二)高职注册入学。原则上在教育厅核定的学校年度招生计划30%以内自主制定高职注册入学招生计划和分专业
2021年广西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通知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
2021年广西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
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人数由招生院校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人数由招生院校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招生院校参加高职单招的招生计划数不得少于本校年度招生总数的50%(不参加高职单招的高职院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不得增加,并逐年核减)。
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我区所有高职高专院校(不含开设高职高专专业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均可申请参加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招生计划列入本校当年计划总盘子,是否参与高职单招以及招生专业、计划安排,由招生院校于2月5日前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招生院校参加高职单招的招生计划数不得少于本校年度招生总数的50%。所有获准开展高职单招试点工作的招生院校名单及招生计划将于
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我区所有高职高专院校(不含开设高职高专专业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高职院校)均可申请参加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招生计划列入本校当年计划总盘子,是否参与高职单招以及招生专业、计划安排,由招生院校于2月5日前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招生院校参加高职单招的招生计划数不得少于本校年度招生总数的50%。所有获准开展高职单招试点工作的招生院校名单及招生计划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