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自治区级优秀学生不再具有保送资格,其余保送生资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人员的送审材料,依照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6.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
6.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此外,自治区级优秀学生不再具有保送资格,其余保送生资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6.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
6.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此外,自治区级优秀学生不再具有保送资格,其余保送生资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6.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此外,自治区级优秀学生不再具有保送资格,其余保送生资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6.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 此外,自治区级优秀学生不再具有保送资格,其余保送生资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6.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此外,自治区级优秀学生不再具有保送资格,其余保送生资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6.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此外,自治区级优秀学生不再具有保送资格,其余保送生资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6.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此外,自治区级优秀学生不再具有保送资格,其余保送生资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