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学院汇总复试情况,报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如待录取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则学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2.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学院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招生院系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和硕博生(硕士阶段)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硕博生(博士阶段)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0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
一、学院简介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是由原光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原电子科学与技术系强强联合新建而成。新学院拥有光学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物理电子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材料与元器件、半导体芯片系统设计与工艺、材料物理与化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8个工学研究生专业和光学工程、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和电子与通信工程4个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一级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早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1991年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下设的二级学科“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2007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为湖北省一级重点
1.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教务科电话:027-87558730,027-87542868邮箱:hehongjuan@mail..cn招生工作网址:http://oei..cn/Graduate/8/推免生qq群:
三、申请条件1.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者。2.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除了光学和电子专业的本科生,同时特别欢迎物理、化学、材料科学的本科生,根据研究兴趣来申请我院免试推荐生。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阅读拟申请院系专业的《接收推免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院系联系方式等)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条件者,尽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报专业志愿(按照中国研招网规定时间,建议提前2天),网上缴费,通过该系统提交材料电子版:本科成绩单,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以及推免复试档案,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医院体
9.录取工作。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7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二、招生计划学院拟计划接收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占总计划数的50%,直博生占总计划数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