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
高职(专科)院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各高职(专科)院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技工学校),要高度重视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切实提高对分类考试的认识。各高职(专科)院校要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学校招生办和招生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二)精心组织
各高职(专科)院校要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操作规程,精心组织实施。要制定科学规范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公平公正。要认真制定招生章程,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分类考试招生任务。要结合专业特点,科学制定技能测试实施办法,确保技能测试规范、公平。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命题、制卷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考试质量和考试安全。要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把“十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高职(专科)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将相关政策规定、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培养、就业优势和以及考生的奖励优惠政策等向考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踊跃报考。
(三)严明纪律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各高职(专科)院校,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26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切实维护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公平公正、严肃性和权威性。凡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工作。对高职(专科)院校在考试招生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高职(专科)院校违规招生带来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院校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
请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中学和中职学校。
附件:1.贵州省2017年中职推优录取名册
2.中职推优学校登记表
3.2017年推优生名单统计表
4.贵州省2017年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名册
(普通高中毕业生)
5.贵州省2017年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名册
(中职毕业生)
6.贵州省2017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录取名册
7.贵州省2017年“3+2”分段制高职(专科)录取名册
8.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转录数据库结构
9.2017年分类招生报名考生(高中毕业生)统计表
贵州省招生委员会
2016年月日
附件1:
贵州省2017年中职推优录取名册
序号报名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推优学校名称录取院校代码录取院校录取专业学制语文数学外语
填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2017年月日
备注:1.报名号填写推优考生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报名号,院校代码填写录取院校的5位国标码;
2.此表打印一式两份交普招处一份,留存一份。
附件2:
中职推优学校登记表
学校名称(章):
学校类别:
应届毕业生数:
推优生人数:
学校领导签字:
年月日
注:学校类别栏填写国家级重点、省级重点或其它。
附件3:
2017年推优生名单统计表
序号报名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语文数学外语推优学校名称填报院校名称1填报院校名称2填报院校名称3联系电话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2017年月日
附件4:
贵州省2017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名册(普通高中毕业生)
序号报名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录取院校代码录取院校名称录取专业学制语文数学外语技能测试成绩
填表人:院校负责人签字(盖章):2017年月日
备注:1.报名号填写2017年高考报名号,院校代码填写录取院校的5位国标码;

(三)遵守高职招生工作纪律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考试招生管理部门,各高职(专科)院校,各中学必须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26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要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把“十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高职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对在各高职(专科)院校组织测试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据

(二)加强高职招生工作管理高职招生工作,特别是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是高职招生工作改革的重要内容,为此,高职(专科)院校要加强领导和严格管理,要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学校招生办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要科学制定技能测试项目的实施方案,实现公平公正目的,维护高考的公信力;有关招生院校,要加强命题研

(一)报名工作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推优等考试招生的考生,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按省招委《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6〕30号)规定执行。参加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的考生按中考规定的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执行;参加“3+2”分段制招生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在高职(专科)院校申请报名。中职推优报名时领取中职推优表格和档案袋等相应资料,填写签

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高职(专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生办,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技工学校),要高度重视高职(专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切实提高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成立由分管院长

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高职(专科)院校分类招生、多元录取,是我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各市(州)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安排好各阶段的考试招生工作。各高职(专科)院校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高职(专科)院校分类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管理,规范实施,认真落实高校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

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高职(专科)院校分类招生、多元录取,是我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各市(州)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安排好各阶段的考试招生工作。各高职(专科)院校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高职(专科)院校分类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管理,规范实施,认真落实高校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

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高职招生工作高职(专科)院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各高职(专科)院校是高职招生的责任主体。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有关高职(专科)院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学”),要充分认识我省加快推进普通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要明确职责,按照“谁主管

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高职招生工作高职(专科)院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各高职(专科)院校是高职招生的责任主体。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有关高职(专科)院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学”),要充分认识我省加快推进普通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要明确职责,按照“谁主管

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高职招生工作高职(专科)院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各高职(专科)院校是高职招生的责任主体。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办,有关高职(专科)院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学”),要充分认识我省加快推进普通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要明确职责,按照“谁主管

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高职(专科)院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各高职(专科)院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技工学校),要高度重视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切实提高对分类考试的认识。各高职(专科)院校要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学校招生办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