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推优等考试招生的考生,须按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6〕35号)规定,参加报名。
中职推优报名时应领取中职推优表格和档案袋等相应资料,按规定填写签字盖章汇总后,于2017年4月10日前交省招生考试院(推优生名单统计表须报电子文档)。
参加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的考生按中考规定的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执行;参加“3+2”分段制招生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在联合培养高职(专科)院校申请报名。
参加中职单报高职的考生,除享受高考少数民族政策性照顾外,不再享受其他政策照顾。

3、中职单报高职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录取工作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职(专科)院校择优录取。

(三)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毕业生对口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高职(专科)院校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各高职(专科)院校要结合本校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专业及计划。各高职(专科)院校通过分类考试录取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计划数要占本校新生招生总规模30%以上。各高职(专科)院校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具体计划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核下达执行。各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按应届毕业生数30%以内的比例推荐优秀毕业生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

(一)报名工作参加普通高考、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推优、单独招生、自主选拔、注册入学试点等考试招生的考生,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按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4〕36号)规定执行;参加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的考生按中考规定的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执行;参加“3+2”分段制招生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在高职院校申请报名。中职推优报名时领取中职推优表格及相应资

(一)报名工作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推优等考试招生的考生,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按省招委《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6〕30号)规定执行。参加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的考生按中考规定的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执行;参加“3+2”分段制招生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在高职(专科)院校申请报名。中职推优报名时领取中职推优表格和档案袋等相应资料,填写签

(一)报名工作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推优等考试招生的考生,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按省招委《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6〕30号)规定执行。参加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的考生按中考规定的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执行;参加“3+2”分段制招生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在高职(专科)院校申请报名。中职推优报名时领取中职推优表格和档案袋等相应资料,填写签

9.2017年分类招生报名考生(高中毕业生)统计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2016年月日附件1:贵州省2017年中职推优录取名册序号报名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推优学校名称录取院校代码录取院校录取专业学制语文数学外语填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2017年月日备注:1.报名号填写推优考生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报名号,院校代码填写录取院校的5位国标码;

(一)报名工作参加普通高考、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推优、单独招生、自主选拔、注册入学试点等考试招生的考生,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按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4〕36号)规定执行;参加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的考生按中考规定的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执行;参加“3+2”分段制招生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在高职院校申请报名。中职推优报名时领取中职推优表格及相应资

(一)招生报名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推优等考试招生的考生,须按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6〕35号)规定,参加报名。中职推优报名时应领取中职推优表格和档案袋等相应资料,按规定填写签字盖章汇总后,于2017年4月10日前交省招生考试院(推优生名单统计表须报电子文档)。参加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的考生按中考规定的报名时

(一)报名工作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推优等考试招生的考生,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按省招委《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6〕30号)规定执行。参加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的考生按中考规定的报名时间、条件及办法执行;参加“3+2”分段制招生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在高职(专科)院校申请报名。中职推优报名时领取中职推优表格和档案袋等相应资料,填写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