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毕业生对口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高职(专科)院校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中职单报高职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总数,结合我省实际划定,报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录取工作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职(专科)院校择优录取。

2、中职单报高职考试(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语文、数学各科满分为150分,英语满分为100分,合计总分为400分。考试参考资料为2009年中等职业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语文参考资料为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模块)第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版)第二册;数学参考资料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上下册或语文出版社200

3、中职单报高职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录取工作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职(专科)院校择优录取。

3、中职单报高职考试(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语文、数学各科满分为150分,英语满分为100分,合计总分为400分。考试参考资料为2009年中等职业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语文参考资料为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模块)第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版)第二册;数学参考资料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上下册或语文出版社200

3、中职单报高职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录取工作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职(专科)院校择优录取。

2、中职单报高职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照本校年度招生规模的30%以内比例安排。

3.中职单报高职考试(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语文、数学科目满分各为150分,英语满分为100分,合计总分为400分。考试参考资料为2009年中等职业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语文参考资料为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模块)第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版)第二册;数学参考资料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上下册或语文出版社20

3、中职单报高职考试(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语文、数学各科满分为150分,英语满分为100分,合计总分为400分。考试参考资料为2009年中等职业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语文参考资料为语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模块)第二册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语文》(基础版)第二册;数学参考资料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数学》上下册或语文出版社200

3、中职单报高职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录取工作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职(专科)院校择优录取。

(三)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毕业生对口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高职(专科)院校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