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簿:考生籍贯注明为台湾省籍。
2.其身份由省台办审核,签字盖章确认。

4.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

闽台合作项目学生赴台湾学习期间,住宿费由台湾合作高校按当地收费标准收取。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集美大学学生缴费管理办法》(集大财[2006]8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就读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学生在台湾合作院校学习一年,其余三年在闽南师范大学学习。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通知台湾省籍青年加3分

2022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前提出加分申请,将加分申请书(可在我校提前招生网下载)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17年2月20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或快递方式寄至我校招办,并于4月15日持证书原件到我校招办审核确认。

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报名工作通知台湾省籍考生由市级“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

3.台湾省籍考生由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终审确认。 台湾省籍考生申请高考加分,须填写《台湾省籍考生高考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持考生家庭户口簿、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交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省招生办公室,送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终审确认。

台湾省籍考生1.户口簿:考生籍贯注明为台湾省籍。2.其身份由省台办审核,签字盖章确认。

台湾省籍1.户口簿:考生籍贯注明为台湾省籍。2.其身份由省台办审核,签字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