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或伙同他人徇私舞弊获取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由省考试局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报到或取得学籍的,由有关高等学校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2017年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科目考试大纲
海南省教育厅
2016年12月26日

(二)2017年海南省普通高职专科升本科各专业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安排招生学校专业名称公共科目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学费(元/学年)备注海南医学院临床医学英语生理学、诊断学(物理诊断)806000招临床医学专业药学英语生理学、药物分析10招药学、医药营销专业医学检验技术英语生理学、临床检验学15招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护理学英语生理学、护理学基础10招护理、助产专业口腔医学英语生理学、诊断学(物理诊

(二)2015年海南省普通高职专科升本科各专业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安排:招生学校专业名称公共科目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学费(元/学年)备注海南师范大学旅游管理英语旅游学概论、管理学基础504600不限专业海南医学院临床医学英语生理学、诊断学(物理诊断)656000招临床医学专业药学英语生理学、药物分析10招药学、医药营销专业医学检验技术英语生理学、临床检验学10招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护理学英语生理

对违反招生考试规定行为的处理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或伙同他人徇私舞弊获取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由省考试局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报到或取得学籍的,由有关高等学校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对违反招生考试规定行为的处理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或伙同他人徇私舞弊获取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由省考试局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报到或取得学籍的,由有关高等学校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

对违反招生考试规定行为的处理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或伙同他人徇私舞弊获取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由省考试局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报到或取得学籍的,由有关高等学校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

对违反招生考试规定行为的处理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或伙同他人徇私舞弊获取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由省考试局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报到或取得学籍的,由有关高等学校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对违反招生考试规定行为的处理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或伙同他人徇私舞弊获取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由省考试局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报到或取得学籍的,由有关高等学校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对违反招生考试规定行为的处理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或伙同他人徇私舞弊获取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由省考试局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报到或取得学籍的,由有关高等学校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对违反招生考试规定行为的处理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或伙同他人徇私舞弊获取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由省考试局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报到或取得学籍的,由有关高等学校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对违反招生考试规定行为的处理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或伙同他人徇私舞弊获取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由省考试局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报到或取得学籍的,由有关高等学校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