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考员由考点选聘,工作的考场随机确定。
2.监考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遵守保密工作规定。监考员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3.考点考前按规定对全体工作人员集中进行学习和培训,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和分工,熟悉各种规章和考试纪律,特别对监考员应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要求每一位监考员应当掌握试卷(试题)的分发、回收等要点和步骤。
4.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参加监考和其它考务工作。
5.监考员职责
⑴在主考主持下,负责本考场的考试,维持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⑵使用金属探测器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的检查,进行身份验证和证件核对,指导检查考生准确填写姓名等信息,适时开启和关闭无线信号屏蔽器;
⑶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读《考生守则》,宣布考试注意事项;
⑷检查考生专业准考证、身份证,严查替考;
⑸监督考生按规定作题,制止违纪、作弊行为,并按要求如实记载考场情况及考生违纪舞弊情况,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予以收缴或暂扣;
⑹对在考试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主考,不得扩散;
⑺不得将手机、手表等通讯、计时工具带入考场。
6.《考生守则》
⑴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
⑵凭专业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⑶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前移10分钟)预备铃响后开始入场,15分钟内入场完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能进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古代碑帖临摹和书法创作两科为同场考试,开考15分钟(8点45分)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⑷考生入场只能携带必备的工具,不能携带书报、资料。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手表或其他计时工具、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⑸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考生领到答卷纸后,应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并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的填写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和座位号等。
⑹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作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停止作题,并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不准将答卷纸、试题带出考场。
⑺严格按照题目要求在指定的区域作题,严禁在答卷纸上做任何标记。
⑻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题、答卷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⑼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行为的,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县(市、区)招办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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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3 16:49

(一)省级领导小组及职责 省招办成立书法类专业省统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统考考试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 2.负责专业省统考的命题、制卷、试卷发放管理等; 3.指导与协调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招办的考务工作; 4.负责专业省统考的评卷组织与管理; 5.负责专业省统考的成绩统计、考生的分数

总则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专业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类专业考试仍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的管理体制,遵循公平、安全、科学、规范的原则,贯彻“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的方针,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统一评卷。

6.《考生守则》 ⑴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 ⑵凭专业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⑶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前移10分钟)预备铃响后开始入场,15分钟内入场完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能进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古代碑帖临摹和书法创作两科为同场考试,开考15分钟(8点45分)

4.古代碑帖临摹答卷纸:规格70×45厘米; 书法创作答卷纸规格:137×35厘米; 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章料规格:2cm×2cm、2.5cm×2.5cm、3cm×3cm各一方。

(三)考点及其职责 考区设若干考点,考点设置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所在地,在考区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以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本辖区的专业省统考工作; 2.负责试卷(题)在考点的保管、保密与安全,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各种重大问题; 3.负责考点所有工作人员的培训; 4.组织考生有序进入和离开考场,切实维护考场秩序; 5.各考场试

(二)命题的范围 1.古代碑帖临摹:楷书、隶书; 2.书法创作:历代经典诗词(40字以下,自选书体); 3.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汉印,4—6字名句)。

(三)命题工作的组织管理 1.由省招办组织有关专家命题; 2.命题工作实行封闭管理; 3.试题在启封前和使用过程中至考试结束属国家级机密材料(含考试所用的相关素材)。

5.按照规范化要求布置考点。考点气氛要庄重,使考生感到严肃、亲切、和谐。 考点大门悬挂红色横幅,统一用字为“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统考××考区××××考点”。 考点内张贴具有欢迎和鼓励意义的标语,如: ——热烈欢迎您参加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统考; ——祝参加书法类专业省统考的广大考生考出优异成绩; ——今日莘莘学子,明朝国家栋梁

(二)监考员的选拔、培训及其职责 1.监考员由考点选聘,工作的考场随机确定。 2.监考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遵守保密工作规定。监考员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3.考点考前按规定对全体工作人员集中进行学习和培训,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和分工,熟悉各种规章和考试纪律,特别对监考员应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

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