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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

2017年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关于做好高校国家贷款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7-04 21:40:50 解决时间:2018-12-16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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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安排

(一)贷款范围和额度

贷款范围为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学费、住宿费标准据实综合确定。

(二)贷款发放和到期日期

借款合同起始日:2017年11月14日。

借款合同到期日:原则上2年制、3年制学生为2033年9月20日;以此类推,但长期限不得超过2037年9月20日。请按照此规则指导学生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借款发放日:2017年11月14日。

借款起息日:2017年11月14日。

本年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按届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年限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以后随人民银行利率变化及合同约定做相应的变动。

(三)贷款信息录入及初审(9月9日-10月25日)

9月9日起,各系(部)进入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宣传、申报、审查、录入阶段。

10月10日24点,系(部)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数据录入工作结束。

10月11日-16日,在校内数据审核过程中,学院对系(部)数据审核通过后要通过学校官网向全院学生公示2天,并按时(16日24时前)上报省学生资助中心。

10月16日-25日省资助中心核对贷款学生学籍信息并通过网络审核贷款申报数据,无误后报开行河南分行,开行河南分行审批通过后,高校经办人在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中执行合同预处理(分别是待办折卡生成和合同批量生成),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省资助中心应于10月27日前(含)将审核、汇总及公示情况函告开行河南分行备案。

11月1日-3日,各系(部)根据开行终审批人数和金额,开始套打借款合同并组织学生签订,同时整理借款学生贷款档案。各系(部)应逐份对借款合同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保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核对每套借款合同和申请表、承诺书等材料是否齐全,与系(部)汇总表上的总数量是否一致;(2)核对借款合同、申请表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致,家庭地址是否精确到门牌号,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3)核对借款合同上借款学生是否签字、捺印、填日期,申请表上的借款人是否签字确认;(4)核对借款合同高校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和日期是否齐全、正确,申请表上的资格审查单位和系(部)、学资中心的公章、日期是否齐全。

(四)合同签订及审批(11月1日-11月10日)

11月5日前(含)学资中心审核、汇总全院合同签订情况,上报省资助中心。

(五)贷款发放及结息(11月14日及之后)

11月14日,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11月20日,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进行年度结息工作,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结息后,开行河南分行在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内出具贴息单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其中,开行河南分行、省资助中心各留存一份。开行河南分行将贴息单扫描后上传至河南省学生资助QQ群共享区间,各高校可自行下载,随后,省资助中心将风险补偿金、贴息和违约管理金收缴通知发送给各高校。

11月30日(含)前,财务处将学院先期垫付的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违约管理金,按照省厅有关规定,划至省资助中心账户。并向市级财政部门提出有关资金划拨申请。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7〕475号)文件要求,结合学资中心工作安排执行。

  ??????????? 2018-12-16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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