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长春幼儿师范学校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专
科毕业生由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
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六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生源地贷款相关证明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通过“绿色通道”妥善入学;入学后可通过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解决学习、生活的后顾之忧。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可以在入学时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经班级民主评议,上报学校资助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国家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九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原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优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4、专业志愿录取:对于进档考生,采取“专业清”原则录取。
(1)优先录取其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按其第三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2)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据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将其调录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或虽服从调剂但投档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3)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或理综)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特殊教育专业-长春幼儿师范学校
音乐教育专业开设五大类特色课程,不但内容丰富而且形式独特,尤其专业技能课全部采取小班授课,分组辅导的形式,教学效果尤为显著。
(一)公共基础课:思想政治、文化知识、体育、计算机基础等课程。
(二)专业理论基础课
教育类课程:1.:《小学教育学》,《小学心理学》,《小学音乐教法》,《小学教育科研法》等相应的专业理论课程。
音乐基本理论课程:2.:
乐理、音乐欣赏等课程
(三)专业技能类课程:开设视唱、声乐、钢琴、舞蹈、美术、歌曲创编,即兴伴奏等课程。
(四)教育实践课程:教育调查,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等。
(五)选修课:礼仪、书法、手风琴、电子琴、小型乐曲配器、电脑音乐作曲、小学教师心理讲座、微格教学、电脑美术设计等。
美术教育专业的学生要学会美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形成良好的美术教师素养与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具备绘画、手工、艺术设计等方面的科研和创新能力。
(一)公共基础课:思想政治、文化知识、体育、计算机基础等课程。
(二)专业理论基础课:
教育类课程:1.:《小学教育学》,《小学心理学》,《小学美术教法》,《小学教育科研法》等相应的专业理论课程。
美术基本理论课程:2.:中西方美术简史、艺用解剖学、透视学、美术欣赏等课程。
(三)专业技能类课程:开设素描、色彩、中国画、工艺设计、美术、书法、计算机辅助教学等课程。
(四)教育实践课程:教育调查,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等。
(五)选修课:礼仪、环境保护、小学教师心理讲座、微格教学、电脑美术设计等。
就业优势:
学校是长春市幼儿教师基地,是长春市70%在职幼儿教师的母校。学校毕业生就业岗位遍布17省27市,学校先后与吉林省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等48家本地用人单位及北京、深圳等异地的36家幼教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实习就业合作关系,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2016年12月20日,“创新发展绽放青春”2017届毕业生技能展示暨就业洽谈会隆重召开,来自吉林、浙江、广东各省以及北京市、天津市的148家单位,为421名毕业生带来1500多个工作岗位,充分满足了不同层次学生们的就业需求。
资助政策
享受高职高专奖学金及助学金资助政策
相近专业:教育学、特殊教育-通化师范学院
办学优势:
1.社会对学前教育专业人才有大量需求的优势。《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提出“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等发展要求。我国目前学前教育专业师资不足,因此,本专业师资市场需求量大,就业前景较为广阔。
2.完善的办学条件优势。第一,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本专业有高级职称教师5人(教授1人、副教授4人、其中4人为硕士研究生导师)占教师总数的50%,95%的教师具有硕士学位;2011年本专业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教育学学科为学院重点学科,4名二级学科带头人,承担国家、省级多项课题的研究,研究成果丰硕。第二,本专业拥有多个多媒体教室、专业实习基地和3个专业技能实训室,专业图书室藏书量充足,完全能够满足教师教学、科研和学生学习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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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长春幼儿师范学校
师专特殊教育专业自87年办学以来一直承担着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师资及康复机构康复师的师资培养工作,办学30年来在培养方案与培养模式的确定、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设施条件建设以及课程设置、理论教学、实践和实验教学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取得了优异成绩。
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教师队伍95%以上获得教育硕士学位。长春市特殊教育专业学科带头人1人,长春市特殊教育培训专家4人、吉林省专家库特殊教育培训专家1人,东北师大专家库特殊教育培训专家1人,双师型教师7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2人,中国孤独症康复上岗教师4人,3名专业教师承担每年吉林省特殊教育国培和省培的培训任务。我校特殊教育专业特岗教师和特教学校招编考试每年考取比例达80%以上。
多年来,本着从学生发展出发,以就业为导向,逐步探索出“实践加特长”的应用型特殊教育人才培养模式。2010年在华东师范大学言语科学系科研引领下,成为全国首批“医教结合”实验基地。部分专业课教师参与了实验课题的研究工作。
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先进,拥有一批全国领先的特殊教育实验实训设施。听力检测室、语言康复训练室、感觉统合训练室、耳膜制作室、可视音乐治疗室、心理咨询室等为师范生的教育见习、实习提供先决条件。
本着产教融合理念,长春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康复中心和聋校作为特殊教育专业的教育教学实践基地,为学生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提供了充分的环境与资源优势,强化了理论与实践的无缝整合。
根据市场需求,本专业开设以下七大类课程:
(一)公共基础课程:思想政治、语文、英语、体育、计算机、音乐、书法、美术、礼仪等课程。
(二)教育基础课程:心理学、教育学、儿童发展心理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心理学、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等课程。
(三)专业核心课程:特殊教育导论、生理解剖、病理学、特殊儿童的心理与教育、教育听力学、特殊儿童早期干预、行为矫正学、学习障碍儿童教育、言语障碍、构音障碍、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等课程。
(四)专业技能课程:手语、盲文、定向行走、感统训练、助听器验配、特殊儿童诊断与评估、教师口语、特殊教育学校语文、数学教学法、特殊儿童活动设计与实践等课程。
(五)专业拓展课程:孤独症儿童心理与教育、个别化教育计划、音乐治疗、美术治疗、情绪异常儿童教育、脑瘫儿童康复训练、聋童康复训练、融合教育。
(六)教育实践课程:教育调查、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社会公益活动、毕业综合实践。(七)选修课程:特殊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现代教育技术、聋儿康复训练、自闭症康复训练、情绪与行为障碍、图解脑瘫儿童康复技术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