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国标代码13471),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邮政编码:361021)。
第三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
第四条学院举办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招生类型为普通本科,学制四年。
第五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的,获颁教育部承认学历并经电子注册的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六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制订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作用。
第九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福建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学院根据国家和社会的人才需求及本校的实际情况,统筹协调考虑各种因素,制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2017年学院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编印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二十条退费办法学生缴费后,因退学、开除学籍等原因办理离校的,退费时间从学生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开学时间从正式上课(含教学计划的军训课程)之日起计算,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按实结算,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①、缴费后未报到的全额予以退还。②、缴费后已报到未入读的,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③、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④、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

第二十一条2017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一)学费标准: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学前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交通运输、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8000元;金融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9500元;软件工程、网络工程

④艺术设计、音乐学、舞蹈学、软件工程(校企合作办学)、电子商务(校企合作办学)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

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流管理、车辆工程、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国际航运管理方向)、工商管理、会计学、工程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安全与检验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财政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方向)、学前教育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9000元;

优秀新生奖学金:凡报考我院且被录取者,高考总成绩在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线以上的文、理科新生,奖励人民币2万元。

第三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制度1、学费标准:①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5000元;②汉语言文学、英语、法学、法学(海商法方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7000元;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流管理、车辆工程、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国际航运管理方向)、工商管理、会计学、工程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安全与检验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财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调整原则第十一条根据各省的实际生源情况,调整计划的使用,按照学院的审批程序,在征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后,进行计划调整。第十二条学院招生工作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三条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之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我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国标代码13471),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邮政编码:361021)。第三条我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集美大学与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合作举办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国标代码13471),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邮政编码:361021)。第三条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合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我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名称: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国标代码13471),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邮政编码:361021)。第三条我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集美大学与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