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1.美术学和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如无具体要求,则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摄影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志愿,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在山东省内由我校实施专业考试,根据专业成绩达到我校要求且文化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志愿,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山东省外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如无具体要求则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服装与服饰设计(形象设计方向)和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和表演方向)专业由我校实施专业考试,根据专业成绩达到我校要求且文化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志愿,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六录取原则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艺术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等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一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二进档考生录取规则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山东省外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联考
5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退档6录取结果由我院寄发已录取的考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校报到奖助补贷勤免工作1奖学金项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小岛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小岛奖学金的学生每年奖励1000元学院奖学金学生每年奖励400元一800元2助学金项目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对高职专科学生分三个档次资助额分别为每人每年4400元3300元2200元学院助学金每生每年享受400元一800元的资助3贫困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为申请贷款的同学办理贷款回执4学院设立了勤工
第十九条体育类录取原则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体育类相关专业的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体育学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使用各省体育类统考专业成绩。山东省内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成绩
第十七条普通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我校录取时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类)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1.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2.进档考生专业(类)安排:我校录取新生时专业(类)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即优先安排投档成绩较高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各专业(类)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学校在录取
5.济南考点时 间专业及招考方向考试内容2月9日上午9:00-11:00N20艺术与科技(交互设计与运营方向)专业基础测试(需考察学生艺术修养和设计能力,请自备铅笔、橡皮等工具)2月9日下午13:00-15:00N18艺术与科技(用户体验分析方向)N19艺术与科技(电子竞技分析方向)根据视频材料分析创意2月9日下午15:30-17:30N15播音与主持艺术(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节目主持方向)英语
第十七条普通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我校录取时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类)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1.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2.进档考生专业(类)安排:我校录取新生时专业(类)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即优先安排投档成绩较高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各专业(类)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学校在录取
第十九条体育类录取原则我校录取时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体育类相关专业的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1.体育教育专业使用各省体育类统考专业成绩,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如无具体要求则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
4、录取原则: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都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八条艺术类录取原则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1.美术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摄影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山东省内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优先确定录取
第十八条艺术类录取原则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1.美术学和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如无具体要求,则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