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参加过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考生。

1.招生对象为已报名参加2015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参加文化素质+专业知识+职业素养测试,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综合,专业知识,职业素养测试三科。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总分300分。考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上午9:00-11:30,根据安排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报考旅游管理相关专业考生不参加职业素养测试,须在4月15日下午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点设置:考场统一设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报考条件1.招生对象为已报名参加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3.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

二.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1.招生对象为已报名参加2014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职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3.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可直接向我校提出申请,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报考条件: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2.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1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已经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历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已经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答案来源于2022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五条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已报名参加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五条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考生。

报考对象已经参加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报考对象已参加过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