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录取考生每学年须向学校缴纳学杂费(交费金额与当年本科生相同)。学生学习期间生活费用自理,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由原单位承担。
报名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心健康;2.已获得全日制大学本科非大气科学专业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人员(应届毕业生可由就读学校提供证明)。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监督机制我校大气科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将在兰州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
(5)各种职称、专业等级、获奖证书原件(无此项者可不提供)。报名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
录取1.录取原则:结合考生笔试、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被录取考生须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否则不予录取。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7月5日左右在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cn/)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甘肃省招办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联系方式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传真:(0931)大气科学学院联系电话:0931-传真:(0931)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邮编:730000大气科学学院通讯地址:兰州大学观云楼1721室 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cn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cn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网
5.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登记照。报名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
学制及招生计划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二年,招生计划15人。
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点击下面链接下载报名表:兰州大学2013年大气科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doc
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录取考生每学年须向学校缴纳学杂费(交费金额与当年本科生相同)。学生学习期间生活费用自理,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由原单位承担。
学费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录取考生每学年须向学校缴纳学杂费(交费金额与当年本科生相同)。学生学习期间生活费用自理,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由原单位承担。